重要訊息
1. 請『永久會員即日起繳交一吋照片一張至會館,以利換發新的會員證』
2. 參加各地區攝影比賽的會員請注意,如有得獎請來電通知編輯組,將在會刊上登錄榮譽榜以茲鼓勵。
3. 每月月賽入選 (含) 以上的作品 (除人像外),請於投件 3 個月後,自行到會館取回;未入選之作品,次月領回,以上逾期2個月未取回者,視同放棄,由本會全權處理。
4. 參加會員月賽的作品,如採郵寄到會館者,請提前在評審前一週寄出,以免逾時到達,無法參與評審。
為減少郵差誤投,造成困擾,爾後郵寄者,請改寄『桃園市中壢區天祥三街7號 新百王餐廳轉交桃園攝影學會』並於信封註明『X 月月賽作品』。(請不要掛號寄出)